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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奕文 | 一起盗窃案件的有效辩护经验

2025-02-26 11:48:02 来源:

前言

近日,杨奕文律师、王乐天律师(实习)辩护的当事人小A涉嫌盗窃罪被基层法院判处缓刑。说起该案,侦查机关以盗窃罪立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也一度认为小A的行为只应当被定性为盗窃罪。

如以盗窃罪认定其犯罪性质,则其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且是多次盗窃,处罚结果必然不理想,初步建议量刑为2年至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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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研究案情及分析证据后,认为本案中,小A的行为应当区分为职务侵占行为和盗窃行为,且职务侵占行为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认定极少的一部分金额构成盗窃罪。由此,与检察机关进行多次沟通,交换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完全采纳了辩护意见。同时,辩护人积极陪同嫌疑人与受害单位进行协商,进行退赔,取得谅解。

最终,本案取得缓刑结果,实现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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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A曾是某工厂仓管员,离职前的一个月内,小A多次在下班后将自己管理的仓库金属制品打包运出,卖给废品回收店。离职后,他又两次用同样方式从仓库运出货物,第二次被保安当场发现并报警。经鉴定,涉案金额总计7万余元。


【辩护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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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如何区分?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均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行为方式有类似之处,但两罪的构成要件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差别,就是区分行为人在犯罪时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

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有管理、支配单位财物的职权(比如仓管员对仓库物品的直接控制)。与职务侵占罪相比,盗窃罪的客观行为则表现为利用工作机会或环境熟悉度偷偷拿走不属于自己管理、支配而只是临时、偶尔经手的财物,所谓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

本案中,小A在职时有权管理仓库货物,属于职务侵占行为;离职后失去职权,再秘密窃取仓库里的财物,属于盗窃行为。


02

职务侵占行为能否入刑的标准?


虽然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还需判断其犯罪金额能否入刑。

例如,小丁盗窃了邻居家的一颗白菜,其行为确实可以评价为盗窃行为,但由于白菜的价值太小,并不能以此来认定小丁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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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入罪的最低标准是犯罪金额达到3万元。

本案中,经过辩护人核算,小A虽然具有职务侵占的行为,但其犯罪金额为29000余元,正好达不到3万元的入罪标准,因此,小A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03

盗窃的金额,既有未遂又有既遂,如何量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5万元。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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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小丁的盗窃既遂金额是10万,未遂金额是10万,由于既遂金额与未遂金额在一个量刑幅度内,此时,只要按照小丁盗窃既遂10万来量刑即可。

再打个比方,小丁的盗窃既遂金额是2万,未遂金额是10万,由于既遂金额与未遂金额不在一个量刑幅度内,此时需要考虑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由于未遂金额的起刑点为3年以上,如果对小丁定罪量刑,需要按照未遂10万先计算刑期,再按照既遂2万计算刑期,如果未遂10万的刑期高于既遂2万的刑期,则直接按照未遂10万的刑期对其处罚即可。

本案中,小A盗窃既遂的金额和未遂的金额均未达到江苏省“数额巨大”(5万元)的标准,只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因此只需按照盗窃既遂金额量刑,未遂部分作为情节酌情考虑。




【案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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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压力,有部分群体可能会头脑一热,选择铤而走险,但终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本文也建议企业可以适当加强内部监管与普法教育等,避免给员工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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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奕文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常州市律协新北分会副会长

 常州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常州市优秀青年律师

常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专业认证律师

  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人才库律师

联系电话:13401394084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风险防范